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会园区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估,经审查,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园区、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 系 人:李梦凡
联系电话:0871-63396270 18314475793
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