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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关于征集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关于征集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我中心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集成工业园区创新实践成果和经验,突出治理成效和先进技术路线,为全国工业园区开展水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全国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包括其中的分园(片)区、独立的组团等。

  (二)园区及园内企业2022年1月以来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体事件,未被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报发生环境违法案件。

  (三)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工业废水实现应收尽收,稳定达标排放。化工园区应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

  二、征集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水污染整治有关要求,在工业园区推动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污水收集处理精细化、环境管理数字化、风险防控信息化等方面形成的一项或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详见案例编写提纲)。

  三、征集方式

  (一)报送单位填写“报送单位承诺书”(附件1)和“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征集表格”(附件2),并根据“典型案例编写提纲”(附件3)编写典型案例介绍材料,2024年11月8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或存入U盘(以“案例名称+报送单位名称”命名,报送材料为word文档),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朱源)。

  (二)报送单位应为园区管理机构或属地环境监管单位。

  (三)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会审,主要对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做法和治理成效等进行评价,并视情进行现场考察,评审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号和“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微信号”等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朱源 杨铭

  电 话:(010)82268589 (010)82268624

  传 真:(010)82200586

  邮 箱: zhu.yuan@fecomee.org.cn

  附件: 1.报送单位承诺书

  2.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征集表格

  3.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4.典型案例征集支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10月1日